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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井下現場“走到、必到”安全監管管理製度

發布時間:2024-12-02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井下現場“走到、必到”安全監管管理製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礦井井下變化區域、薄弱環節的安全監管,改進幹部工作作風,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全麵、及時掌握生產現場的安全狀況,進一步強化現場安全管理 水平,結合礦井實際,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本製度規定了礦井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落實“走到、必到”工作措施的人員範圍、頻次要求、工作職責、檢查重點等具體工作要求內容。

第三條 “走到”指新采區、新擴區、新工作麵要走到; 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地點要走到;最遠的作業地點要走到;外委工程及施工地點要走到等。“必到”指情況變化的地點必到;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區域必到;問題最多、管理最差的現場必到等。

第四條  本製度適用於**煤礦。

第二章   組織和職責

第五條 領導工作組

組  長:黨委書記、礦長

副組長:總工程師、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

成  員:副總工程師及各生產業務部門負責人

第五條 考核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

辦公室主任:安全管理部部長

專職負責人:安全管理部書記

第六條 工作職責

(一)領導組職責:

負責礦井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走到、必到”工作的組織領導,監督完善“走到、必到”工作的落實和考核工作,協調解決“走到、必到”工作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各種擋手問題。

(二)辦公室職責:

負責“走到、必到”工作的製度修訂完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跟蹤了解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走到、必到”工作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負責有關考核資料的收集、整理和考核實施等工作。

(三)礦井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走到、必到”工作職責:

1.嚴格按照規定的頻次要求、檢查重點等,加強“走到、必到”作業地點的安全監管;

2.對現場風險管控和事故隱患進行排查,督促隱患整改解決,並對安全員、瓦檢員等特殊崗位作業人員履職情況進行檢查。

3.幫助指導施工隊組加強變化環節安全管理的各項工作;協調解決變化環節安全管理遇到的突出問題。

4.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製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5.遇到險情時,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並及時向礦調度報告。

第三章   工作內容

第七條 適用範圍

礦領導、副總工程師、生產業務部門科隊級領導幹部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八條 巡查地點

(一)“走到、必到”巡查地點按照《**煤礦礦領導、副總工程師重點區域、邊遠地區、薄弱地點巡查責任清單》、《**煤礦科隊級重點區域、邊遠地區、薄弱地點巡查責任清單》執行(詳見附件1、2)。

(二)初采末回、安裝回收、巷道開口、貫通、過空巷、揭煤、遇地質構造、大斷麵、交叉點等特殊施工及非常規作業等“走到、必到”巡查地點由礦調度指揮中心安排帶班、值班、跟班,進行現場監管。

第九條 巡查頻次

(一)礦井日常“走到、必到”巡查地點巡查頻次

1.礦長每季度至少對本礦井“走到、必到”巡查地點全覆蓋巡查 1 次;

2.生產口分管副礦長至少每兩個月按職責分工對所負責的 “走到、必到”巡查地點全覆蓋巡查 1 次;

3.生產口副總工程師至少每月對所負責的“走到、必到”巡查地點全覆蓋巡查 1 次。

4.生產業務部室科隊級幹部嚴格按照職責分工對所負責“走到、必到”巡查地點每半月巡查1次。

5.隊組隊級幹部嚴格按照職責分工對所管轄區域每周或每天巡查1次。

(二)特殊環節、變化環節、薄弱環節等巡查頻次

嚴格按照調度指揮中心製定的帶班表、值班表、跟班表對“走到、必到”巡查地點進行每天或每班進行巡查監管。

第十條 檢查重點

(一)檢查規章製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檢查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檢查安全風險辨識的措施製定及落實情況;檢查現場隱患排查整改落實情況。

(三)檢查指導特殊環節、變化環節、薄弱環節等作業時安全措施製定及落實情況。

(四)檢查作業環境的安全狀況、機械設備的安全狀況或設備缺陷情況。

(五)檢查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情況。

(六)檢查施工隊組隊幹跟班上崗情況,檢查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及職工按章操作情況。

(七)檢查其他方麵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章 工作措施

第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認真負責,按照規定的巡查範圍和巡查次數開展巡查工作。

第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巡查前要到安全信息反饋中心進行登記,並領取“**煤礦幹部巡查卡”,巡查結束後,24 小時內將填好的“**煤礦幹部巡查卡”交安全信息反饋中心存查。

第十三條 **煤礦幹部巡查卡”必須注明巡查時間、巡查路線,巡查內容。如果有排查出的隱患必須按“四定”進行處理;並在《領導幹部重點區域、邊遠地區、薄弱地點巡查隱患台賬》進行登記,當班立行立改的隱患要及時督促責任隊組立即整改,不用進行台賬記錄;各巡查責任人要對所查隱患問題進行跟蹤落實,切實做到閉合管理。

第十四條 安全管理部安全信息反饋中心對“走到、必到”巡查情況進行統計、彙總,每月初 1 日前將上月統計彙總情況傳安全管理部綜合組進行考核。

第十五條 gejianquanshengchanguanlirenyuanyingongwaichuhuoshangbingdebunengwanchengxunzharenwude,bixuanzhaoyouguanguidinglvxingqingxiaojiashouxu,bingyoubenbumenfuzerenanpaiqitatongjibielingdaoganbujinxingxunzha,bingjiangxiangguanshouxujiaoanquanguanlibuanquanxinxifankuizhongxindengjibeianjicundang。

第五章 考核辦法

第十六條 安全管理部對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走到、必到”巡查情況進行監督考核,發現弄虛作假的或未完成巡查任務的,核減或取消個人安全績效考核,並在礦早調會進行通報。 

第十七條 無正當理由連續兩月完成巡查任務的,除取消相關考核外,報紀委監察部、組織人事部進行問責處理。

第十八條 因(yin)公(gong)外(wai)出(chu)或(huo)傷(shang)病(bing)導(dao)致(zhi)未(wei)完(wan)成(cheng)巡(xun)查(zha)任(ren)務(wu)的(de),且(qie)未(wei)履(lv)行(xing)相(xiang)關(guan)手(shou)續(xu)按(an)未(wei)完(wan)成(cheng)巡(xun)查(zha)任(ren)務(wu)進(jin)行(xing)考(kao)核(he)。巡(xun)查(zha)責(ze)任(ren)人(ren)因(yin)傷(shang)病(bing)不(bu)能(neng)完(wan)成(cheng)巡(xun)查(zha)任(ren)務(wu)的(de),而(er)部(bu)門(men)負(fu)責(ze)人(ren)未(wei)指(zhi)定(ding)其(qi)他(ta)人(ren)員(yuan)進(jin)行(xing)巡(xun)查(zha)的(de),導(dao)致(zhi)出(chu)現(xian)巡(xun)查(zha)盲(mang)區(qu)的(de),追(zhui)究(jiu)部(bu)門(men)負(fu)責(ze)人(ren)責(ze)任(ren)。

第十九條 帶班、值班、跟班“走到、必到”地點巡查完成情況由調度指揮中心按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製度解釋權歸**煤礦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二十一條 本製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1.**煤礦礦領導、副總工程師重點區域、邊遠地區、薄弱地點(“走到、必到”)巡查責任清單

2. **煤礦科隊級重點區域、邊遠地區、薄弱地點(”走到、必到“)巡查責任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