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月期間,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黨組部署開展了對重點縣和重點企業的集中監察行動。
6月28日,山西局集中監察執法一組來到山西沁和能源集團南凹寺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稱南凹寺煤礦),對該礦展開突擊檢查。
“周邊開采同一煤層的三座礦井均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你們礦卻是高瓦斯礦井,你們礦做過突出危險性鑒定嗎?”在查看礦井資料時,監察員向企業人員提出疑問。
“2010年已經鑒定過了,我礦3號煤層沒有突出危險性。”
“2010年鑒定的是哪一個區域?”監察員再次提問。
“礦井東北部至東南部區域。”煤礦技術人員指著圖紙中一片綠色區域回答。
“目前你們礦西南部開采區域做過鑒定嗎?”
“我們現在開采的西南部區域是複采區域,瓦斯濃度已經降低了,我們認為沒有突出危險性了。”技術人員的回答讓監察人員頓時警覺起來。
“房柱式開采後仍舊存在瓦斯富集區或應力集中區的可能,必須經有關機構鑒定後,才能確定是否有突出風險。”
經仔細核查相關資料、詳細調查詢問,真相被逐漸揭露出來。
南凹寺煤礦北鄰宏泰煤礦,西鄰永紅煤礦,南鄰蘆河煤礦,三座礦井均開采3號煤層,且3號煤層均鑒定或認定為突出煤層。南凹寺煤礦曾於2010年對3號煤層進行突出鑒定,鑒定結論為非突出煤層並圈定鑒定區域。
2020年,南凹寺煤礦對井田西南部原房柱式開采區重新編製了複采初步設計和安全專篇,2021年10月正式回采,直至今年3月27日因發生事故停產,該礦超出2010年原鑒定範圍開采了3501、3502、3504三個工作麵,未重新對開采區域開展突出危險性鑒定。
監(jian)察(cha)組(zu)認(ren)定(ding),該(gai)礦(kuang)在(zai)原(yuan)鑒(jian)定(ding)區(qu)域(yu)外(wai)進(jin)行(xing)開(kai)采(cai)未(wei)重(zhong)新(xin)開(kai)展(zhan)突(tu)出(chu)危(wei)險(xian)性(xing)鑒(jian)定(ding),屬(shu)重(zhong)大(da)隱(yin)患(huan)。因(yin)該(gai)礦(kuang)正(zheng)處(chu)於(yu)停(ting)產(chan)整(zheng)頓(dun)狀(zhuang)態(tai),監(jian)察(cha)組(zu)責(ze)令(ling)其(qi)繼(ji)續(xu)停(ting)產(chan)整(zheng)頓(dun),並(bing)將(jiang)實(shi)施(shi)相(xiang)應(ying)經(jing)濟(ji)處(chu)罰(fa)。
此外,監察組還檢查發現該礦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照搬照抄晉城市三年行動方案、未對複采區域房柱式開采遺留煤柱瓦斯富集情況開展普查、年度瓦斯湧出量測定數據未比對等一般問題11條。
監察組對相關企業負責人提出嚴肅要求:必bi須xu嚴yan格ge落luo實shi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主zhu體ti責ze任ren,對dui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法fa賦fu予yu的de法fa定ding職zhi責ze心xin中zhong有you數shu,對dui煤mei礦kuang存cun在zai的de重zhong大da災zai害hai風feng險xian和he老lao大da難nan問wen題ti心xin中zhong有you數shu,認ren真zhen抓zhua安an全quan、查隱患、促整改,確保安全投入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災害防控到位、隱患整改到位。
來源:中國煤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