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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充填開采置換出來的煤炭,資源稅減征百分之五十

發布時間:2023-11-21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文:為了鼓勵煤炭資源集約開采利用,自2023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充填開采置換出來的煤炭,資源稅減征50%。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3年8月21日